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5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9,84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6,103,109.78元,扣除发行费用6,261,109.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9,842,000.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85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96,618,085股增加至104,877,93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6,618,085元增加至104,877,93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已经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章程条目
章程条目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618,085元(¥96,618,085.0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77,931元(¥104,877,931.00) |
第十九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96,618,085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4,877,93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