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将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追加确认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追加确认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追加确认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查工作。本次追加确认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补充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俞小莉、吴晖、张军明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