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度完成收购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商精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19年4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公司与杜商公司、杜罗杰签署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杜商公司、杜罗杰关于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杜商精机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金额为1,096.50万美元。本期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杜商精机公司51%的股权。
本公司已于2019年6月19日完成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自2019年6月30日起将杜商精机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杜商精机公司原股东杜商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杜罗杰(以下简称补偿责任人)签订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杜商公司、杜罗杰关于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之利润补偿协议》,补偿责任人承诺杜商精机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净利润(指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10万元、1,350万元、1,500万元。
如果杜商精机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当年期末实现净利润累计数未能达到当年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则本公司应当在该年度的《鉴证报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责任人关于杜商精机公司当期实际净利润累计数小于预测净利润累计数的事实,并要求责任人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杜商精机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188.98万元,非经常性损益16.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72.33万元,超过承诺数1,110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05.62%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