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4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6元,共计募集资金27,463.9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47.1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16.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3.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2.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75.06万元(其中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2,236.24 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8.14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259.56 万元(注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015.4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1:公司于2019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由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将收到定期存单的结构性存款归类为定期存款,而前述公告中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与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均为未经审计数据,因此与本报告存在差异,该差异系会计处理方式所致,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不存在影响。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分别与大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向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500 万元和不超过4,500 万元的借款,分别用于该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和年产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上述会议同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截至2018年12月底,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5,700.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06211202011675 | 12,106,314.69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 294056200018800012175 | 585,992.95 | |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 | 403974235620 | 4,523,624.92 |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06211207000869 | 1,091,294.08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 294056200018800012251 | 14,846,865.89 | |
合 计 | 33,154,092.53 |
另有15,700.00万元用于暂时购买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非常重视研发创新,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882.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75.0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75.0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3,987.65 | 3,987.65 | 114.61 | 114.61 | 2.87 | 2020年4月30日 | — | — | 否 |
2.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 | 否 | 12,371.19 | 12,371.19 | 881.14 | 881.14 | 7.12 | 2021年4月30日 | — | — | 否 |
3.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 | 否 | 6,523.93 | 6,523.93 | 3,279.31 | 3,279.31 | 50.27 | 2020年4月30日 | 132.36 | — | 否 |
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22,882.77 | 22,882.77 | 4,275.06 | 4,275.06 | — | — | ||||
合 计 | - | 22,882.77 | 22,882.77 | 4,275.06 | 4,275.06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期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期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期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36.24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期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015.41 万元,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去向:剩余募集资金3,315.4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另外,15,700.00万元用于暂时购买理财产品。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