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19年4月4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黄科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并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4月4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黄科达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生,大专学历。历任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公司财务部职员,现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黄科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绍兴上虞威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61%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黄科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科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