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锋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8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具备履行相应工作岗位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相应工作岗位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公司聘任董剑刚先生为总经理,雷德友先生、夏焕强先生、王思远先生为副总经理,王思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夏焕强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俞小莉、吴晖、张军明

2019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