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2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0)。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2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