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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9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资本运作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较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换届及补选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2018年6月19日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并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刘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陈世新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甘毅先生因工作原因向监事会提出辞任申请。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组成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公司通过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12月24日补选钟晓女

士、雷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监事会换届及补选工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有效保障了公司监事会工作的衔接。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会议的筹备、召集、召开。报告期内共召开1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1月1日1、《关于收购东莞宏元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2月1日1、《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8、《关于批准公司2015-2017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3月21日1、《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4月9日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4月18日1、《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4月25日1、《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结

构性存款的议案》

构性存款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6月1日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6月19日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7月31日1、《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0年8月17日1、《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9月10日1、《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10月23日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12月05日1、《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3、《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2月11日1、《关于向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对公司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公司治理运作规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无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状况。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中,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六)现金管理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依照法律规定积极、主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审计部按照规定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确保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严格进行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有效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较为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配备到位。各个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要求,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度,监事会将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及其履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有效监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特此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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