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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关于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0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指标的公告

2021年2月19日,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8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0月1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0年10月19日为授予日,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2,117.27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11月2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实际向185名激励对象授予2,111.80万份股票期权。

7、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修订后的业绩考核指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修订的目的

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深耕通信技术服务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市场品牌,已成为通信技术服务、通信网络建设行业的主力军,是通信技术服务行业领先的民营企业、中国移动排名首位的A级网络综合代维服务商、中国铁塔公司五

星级的服务商。

2020全年,延伸至2021年伊始,公司开展了全面主营业务结构的改革和深度布局:

1、公司紧跟国家新基建战略,不断夯实传统业务能力,并确定了以技术作为发展核心,以创新助力行业发展的基调,保持通信技术服务业务稳定递进增长。

2、公司进一步拓展了电力与新能源服务、云计算服务与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数字化解决方案增值服务领域,每项业务均已落实了资金及核心技术研发团队建设的多项关键性工作,形成一体多翼的发展格局。新拓展业务取得快速增长,逐步为主营收入添砖加瓦,为下一个黄金十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迈入快速发展的新周期。

同时,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的业务拓展战术:

1、在通信技术服务上,公司将持续深耕通信技术服务,把握“5G”建设机遇,确保业务持续增长,同时不断进行技术变革与创新,提供5G技术应用等高新技术服务。

2、在电力与新能源服务上,公司已建设了覆盖电力与新能源行业全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全面铺开快速拓展,打造民营电力与新能源服务知名品牌。

3、在云计算服务与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上,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9亿元用于五象云谷数据中心项目,并以为依托和契机,打造了覆盖云服务与IDC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能力,公司可为数据中心提供专业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全生命周期服务,以及借助容器云、云管平台等产品及服务,为客户提供云咨询、云迁移、云集成、云管理、云运维等一站式深度上云服务。

4、在数字化解决方案增值服务上,公司可为政企客户提供技术咨询、信息化建设规划设计、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施工、运营维护、系统外包管理的一站式服务。公司数字化解决方案从客户需求及行业特性出发,以嵌入式物理感知系统平台为基础,叠加5G技术、边缘计算、传感器技术等技术和应用,为警务、教育、交通、园区、融媒体、信创等行业和领域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

2020年,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新拓展业务投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大等因素的影响下,公司仍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展现出公司优秀的经营活力与

战略执行力,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裕,现金流监控,业务拓展稳步推进,围绕“万物互联”的产业布局已初步成型,经营成果持续落地,公司将开启快速发展的新十年,未来可期!在此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业绩考核指标,能客观地反映公司经营现状,同时,能够继续促进激励对象发挥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员工凝聚力,有效发挥激励作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本次修订的内容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之“二(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修订前后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行权期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行权期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行权期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且以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行权期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且以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标以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的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说明:除上述修订外,《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可以使公司长期激励措施与公司战略、发展更加匹配。

公司股票期权的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公司股票期权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修订前,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指标,营业收入指标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未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本次修订后,公司除考核营业收入外,还增加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考核指标。修订后的两项考核指标均能较为直观反映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健发展,体现盈利能力、经营规模的提升。

公司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修订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0-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40%、80%;同时增加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考核指标,以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1-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80%的业绩考核目标。修订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设置了较高的增长要求,体现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东价值的提升。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五、本次修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导致提前行权或降低行权价格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本次修订更能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能够进一步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工作热情,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修订后的业绩考核指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次修订的程序及内容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修订事宜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润建股份本次修订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合理,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本次修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提前行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润建股份修订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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