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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通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润建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制度体系建设、资金活动、工程项目管理等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润建股份各职能部门、广西诚本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润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逸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卓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风险评估涵盖了公司战略、运营、法律、市场及财务领域的风险,涉及: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发展战略、内部审计、投资者关系、安全与环保、信息保密、信息收集与沟

通、资金活动、报告与披露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评价过程中,采用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负责监督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的人员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定性标准以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账户或列报发生错报的可能性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总资产0.25%≥总资产0.25%且<≥总资产1%
(影响程度)总资产1%
<营业收入0.5%≥营业收入0.5%且<营业收入1.5%≥营业收入1.5%
定性标准 (可能性)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或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小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或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不大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或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也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导致重要管理目标无法实现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管理层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 (影响程度)<总资产0.25%≥总资产0.25%且<总资产1%≥总资产1%
<营业收入0.5%≥营业收入0.5%且<营业收入1.5%≥营业收入1.5%
定性标准 (可能性)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或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小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或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不大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或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四)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并现场走访公司经营场所,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人员沟通访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润建股份出具的《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世举 韩新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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