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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9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07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0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5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0.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59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553.9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038.03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2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219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9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43.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456.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22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K10136号)。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实施主体
购买6架CRJ900型飞机和3台发动机已实施完毕26,463.83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1架CRJ900型飞机已结项20,574.20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航空培训中心(学校)项目(一期)工程进展中30,000.00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2)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57.37万元。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募投项目“华夏航空培训中心(学校)项目(一期)工程”工程建设已基本实施完毕,尚未进行竣工决算,部分尾款尚未支付,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实施主体
购买2架A320系列飞机进展中79,000.00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47,3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732.21万元。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募投项目“购买2架A320系列飞机”支付周期较长,目前按计划支付款项,根据付款进度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3)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投资额度

对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与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审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03月0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03月0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03月0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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