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3月0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1年03月08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2人现场出席(胡晓军先生、吴龙江先生),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乔玉奇先生、徐为女士、汪辉文先生、范鸣春先生、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原油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购买额度)不超过商品价值等值人民币3亿元,采用滚动建仓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96亿元或等值外币,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外币贷款本金及租赁负债)不超过人民币2.94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均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