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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4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3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2人现场出席(胡晓军先生、吴龙江先生),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乔玉奇先生、徐为女士、汪辉文先生、范鸣春先生、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飞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衢州市信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售3架CRJ-900NG型飞机,不含税价格合计人民币36,449.8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飞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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