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与候选人陈威先生存在亲属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自2022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自2022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