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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1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变更手续。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920.8272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88.0341万元。
2.第二十四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48,920.827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四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51,288.034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3.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以下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准; 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3、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以下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4、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4.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四十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六)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股东大会违反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由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相关董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提供担保的,公司有权视损失、风险的大小、情节的轻重决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5.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6.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
7.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
同时投同意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意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第九十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第九十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9.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前款公司经营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前款公司经营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符合本章程第四十四条第(十八)项标准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第一百三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有下列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限。第一百三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有下列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 (三)负责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七)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11.第一百四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四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酬。
12.第一百五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 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14.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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