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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4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和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2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草案修订稿)》规定,该2名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现拟按规定对该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9,0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我们认为,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龙基、查晓斌、李勉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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