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项目”)的申请文件,并于2019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1509号)。
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行其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中涉嫌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9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1509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申请中止审查。
鉴于本次可转债项目已满足提交恢复审核申请的条件,公司于近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的申请。
2019年8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91509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可转债项目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