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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2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914,95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7.0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41,849,999.80元,扣除发行费用8,742,632.0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33,107,367.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程序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情况,由相关部门提交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的额度。

2、在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申请款项支付,支付流程中应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

付款申请办理承兑汇票等票据的支付手续,包括库存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的背书支付和向银行申请开据承兑汇票等票据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予以登记,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

3、财务部定期统计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款项,并编制置换清单。置换清单经董事长审批,并由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审核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未来通过上述方式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的金额由会计师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年度审核报告中一并确认。

4、财务部须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已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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