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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2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914,95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7.0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41,849,999.80元,扣除发行费用8,742,632.0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33,107,367.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年产5,000吨4,4’-二氟二苯酮项目10,000.0010,000.00
2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项目30,000.0029,185.00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45,000.0044,185.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理财产品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另外,公司财务部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决议;

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董事意见;

4、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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