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佛燃能源: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目 录

页 次
专项审核报告1-2
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1-2

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4]23008220052号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能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佛燃能源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佛燃能源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佛燃能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3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佛燃能源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佛燃能源《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佛燃能源《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佛燃能源《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3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安 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庆功
中国 广州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3号)的有关规定,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31日,经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能源”)持有的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仓储”,原名“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成为其控股股东。根据上述交易的相关协议,业绩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利润承诺

元亨能源承诺在交割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即2021年至2023年,以下简称“承诺年度”)内,南沙仓储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9,947.0472万元、12,433.809万元、14,920.5708万元(“承诺利润”)。如任一承诺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实际利润”)低于当年度的承诺利润的,则元亨能源应当对南沙仓储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当年度承诺利润-当年度实际利润。若三个承诺年度,南沙仓储实际利润总和大于承诺利润总和的,如元亨能源之前已向南沙仓储支付现金补偿的,则南沙仓储应在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元亨能源之前已支付的全部现金补偿。

(二)营业收入承诺

元亨能源承诺在承诺年度内,南沙仓储每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0亿元、60亿元、70亿元(“承诺营收”)。如任一承诺年度实际实现的营业收入(“实际营收”)低于当年度的承诺营收的,则元亨能源应当对南沙仓储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当年度承诺营收-当年度实际营收)/当年度承诺营收×1000万元。

二、业绩相关承诺实现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南沙仓储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确认南沙仓储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331.6314万元,营业收入为7.02亿元。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