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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3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三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虢晓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股份79,30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488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9,22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50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30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8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冉瞳、文艺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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