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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5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9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5:00至2019年5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61号广州日航酒店二楼珍珠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虢晓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1,41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55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48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0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1,37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266%。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6、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虢晓彬、正安县致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正安县致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61,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8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0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冉瞳、陈震宇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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