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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6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4名调整为61名,权益总数由119.43万股调整为109.03万股,其中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42万份调整为52.22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01万股调整为56.81万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相符,不存在差异。

2、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9年4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109.03万股,其中股票期权52.22万份,限制性股票56.81万股。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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