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淦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承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26,501,073.99 | 775,419,335.23 | 6.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576,610.88 | 5,821,878.92 | 47.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52,524.23 | -6,678,848.06 | 115.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9,768,173.99 | -210,549,498.07 | 9.8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1 | 1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1 | 1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5% | 0.17% | 0.0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476,059,550.51 | 4,546,900,638.10 | -1.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405,326,933.63 | 3,400,828,146.89 | 0.1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1,342.8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44,657.6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27,681.63 | 主要为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理财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1,015.0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77,924.81 | |
合计 | 7,524,086.6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1,19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7.25% | 270,851,352 | 270,851,352 | ||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05% | 80,679,898 | 0 | ||
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24% | 48,468,750 | 0 | ||
谢娴珠 | 境内自然人 | 0.13% | 610,200 | 0 | ||
彭皓琳 | 境内自然人 | 0.10% | 472,500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09% | 431,154 | 0 | ||
许小俊 | 境内自然人 | 0.07% | 336,829 | 0 | ||
张宏光 | 境内自然人 | 0.07% | 331,200 | 0 | ||
蔡建国 | 境内自然人 | 0.07% | 317,000 | 0 | ||
白凌慧 | 境内自然人 | 0.06% | 302,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80,679,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80,679,898 | |||
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468,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468,750 | |||
谢娴珠 | 61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0,200 |
彭皓琳 | 47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5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31,154 | 人民币普通股 | 431,154 |
许小俊 | 336,829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829 |
张宏光 | 33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1,200 |
蔡建国 | 31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7,000 |
白凌慧 | 30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2,000 |
彭皓喆 | 27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5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是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二者为一致行动。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说明 | |||||
序号 | 报表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变动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1 | 应收票据 | 692,778,004.99 | 422,901,854.74 | 63.82% | 本期收到的票据增加 |
2 | 其他应收款 | 32,472,608.38 | 22,490,331.32 | 44.38% | 应向客户收取的开发费用增加 |
3 | 预收款项 | 57,171,950.46 | 41,254,482.11 | 38.58% | 预收客户定金增加 |
(二)利润表项目说明 | |||||
序号 | 报表项目 | 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期间 | 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期间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1 | 税金及附加 | 3,837,032.62 | 5,616,249.93 | -31.68% | 本期缴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减少 |
2 | 资产减值损失 | 14,639,361.83 | -6,072,332.39 | 341.08% | 2018年一季度按账龄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 |
3 | 其他收益 | 4,644,657.60 | 10,477,668.06 | -55.67% | 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较同期减少 |
4 | 营业外收入 | 492,533.57 | 146,185.37 | 236.92% | 本期清理到期无需对外支付的账款增加 |
5 | 营业外支出 | 362,861.34 | 674,834.38 | -46.23% | 上年同期发生建校助学公益捐款支出 |
6 | 利润总额 | -89,167.88 | -747,350.42 | 88.07% | 本期收入较上期增加 |
7 | 所得税费用 | -8,738,607.61 | -6,429,277.12 | -35.92% | 部分子公司递延所得税影响 |
8 | 净利润 | 8,649,439.73 | 5,681,926.70 | 52.23% | 同利润总额变动原因 |
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76,610.88 | 5,821,878.92 | 47.32% | 同利润总额变动原因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说明 | |||||
序号 | 报表项目 | 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期间 | 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期间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97,501.11 | -44,470,905.86 | 334.98% | 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2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38,983.90 | -401,394.25 | -133.93% | 本期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影响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惠州市大越第一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禁售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禁售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禁售期限。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3、作为发行人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以确保其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4、如果在禁售期满后,在不丧失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其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5、上述禁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禁售期届满且没有延长禁售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禁售期,则顺延;(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其已经全额承担了赔偿责任;(3)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其进行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行人发生过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其进行减持前,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 |||||
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禁售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期限届满后,其因自身经营或投资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份;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的减持比例最高可至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额的100%;在前述期限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行人发生过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3、其进行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限售股已于2018年10月15日解除限售,相关承诺正常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光辉承诺 | 股份禁售的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公司股份。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邹淦荣;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元泽;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道勇;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吴卫及其近亲属游波;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孙永镝及其近亲属任芸;实际控制 | 股份禁售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禁售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禁售期限。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3、上述禁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4、在上述禁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人之一、高级管理人员曾仁武;实际控制人之一、高级管理人员陈世银 |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减持前一交易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5、前述"2"、"4"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 ||||
董事杜昌焘;独立董事朱永德;独立董事余庆兵;独立董事李常青 |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 若公司上市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持有公司股份的,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独立董事朱永德先生于2019年2月因病去世,其不持有公司股份,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他人员承诺正常履行中 |
监事温惠群 | 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禁售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公司股份。2、上述禁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监事高淑萍、陈雪英 | 减持意向的承诺 | 若在公司上市后,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持有公司股份的,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监事陈雪英于2018年11月1日辞去监事职务,该项承诺将于2019年5月1日履行完毕;监事高淑萍承诺正常履行中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本公司已发行新股但尚未上市的,本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前述行为被依法认定后5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最终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确定的价格为准;(2)本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根据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本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控股股东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惠州市大越第一有限公司 | 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阳投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华阳投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发行人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则暂停转让华阳投资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华阳投资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禁售股份(如有),发行人已发行新股尚未上市的,购回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发行人发行股份已上市的,购回价格根据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 | 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对上述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发行人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承诺 |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则暂停转让其持有或拥有权益的发行人的股份。 | |||
实际控制人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曾仁武、李光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金额 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 金额确定。如发行人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则暂停转让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李光辉、曾仁武;控股股东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惠州市大越第一投资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该等主体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公司(含华阳投资、大越第一)不存在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果该等主体或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外的企业发现任何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发行人,并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3、如果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放弃该等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该等主体或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企业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分多次向该等主体或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企业收购在该等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4、该等主体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外的企业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该等主体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外的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主体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5、除前述情况外,该等主体不会以任何方式违反本承诺而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和活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动。 | |||||
实际控制人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李光辉、曾仁武;控股股东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惠州市大越第一投资有限公司;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该等主体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地位,谋求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该等主体及其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除外,下同)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2、该等主体将避免或减少自身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 该等主体及其关联方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4、该等主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则的规定遵守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相关经营事项的承诺 | 1、本次发行上市后,若因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华硕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且不能办理工商注销的情况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华阳投资将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2、本次发行上市后,若因发行人参股公司惠州英迪普顿电器有限公司管理陷入僵局,无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法进行工商年检或办理工商注销的情况,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华阳投资将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3、本次发行上市后,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需要为员工补缴本次发行上市前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事由而承担任何罚款,或由此使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因相关诉讼、仲裁而承担损失,华阳投资将无偿代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补缴员工以前年度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并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带来的损失。4、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产品涉及多种知识产权,且该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主要为境外企业或组织。由于相关知识产权的复杂性及权利人的分散性,发行人无法完全排除知识产权发生纠纷的风险。华阳投资已充分了解该情况,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来因知识产权许可使用产生纠纷并需就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用进行补缴,则华阳投资将承担其中归属于华阳投资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的费用。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惠州市 | 关于劳 | 1、该等主体将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全面执 | 2017年 | 至承诺履 | 正常履行中 |
华阳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李光辉、曾仁武 | 务派遣的承诺 | 行现行有效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若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在华阳投资作为控股股东期间因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而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该等主体将全额承担其因被处罚而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05月15日 | 行完毕 | |
控股股东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 | 对改制及职工持股事项承诺 | 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华阳投资对改制及职工持股事项承诺如下: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员工(职工)持股的情况,且在不同阶段将股东登记为职工持股会、受托自然人、持股公司等,虽然发行人已对职工持股进行了规范,取消了委托持股并完善了股东登记事项,但若未来发行人因历史上的股东登记事宜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华阳投资将全额补偿。发行人在历次持股员工(职工)入资过程中未发生过任何纠纷,在退股过程中共发生过4起诉讼,共涉及3人,且均已通过法院判决或法院调解等方式处理完毕。若未来发行人因历史上的员工(职工)持股事项遭受损失,华阳投资将全额补偿。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杜昌焘、余庆兵、李常青、朱永德、陈世银、曾仁武); | 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未来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6年03月21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16年03月21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惠州市大越第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李光辉、曾仁武 | 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同时,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约束措施 | 本公司承诺,如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中所披露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若本公司未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惠州市大越第一投资有限公司 | 承诺约束措施 | 如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中所披露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发行人应促使将应付华阳投资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华阳投资履行相关承诺。(4)若华阳投资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予以赔偿。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承诺约束措施 |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违反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中所披露的承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及监事(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 | 承诺的约束措施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其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中所披露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相关承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李光辉、曾仁武、杜昌焘、余庆兵、李常青、朱永德、温惠群、高淑萍、陈雪英) | 诺未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还应将其本人的薪酬、津贴等予以暂时扣留(如有)。(4)若本人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此外,上述人员中在大越第一或大越第二持有股份的,还将暂时扣留应付其本人的现金分红,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 |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近亲属任芸、游波 | 承诺的约束措施 | 如其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中所披露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大越第一应将应付其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4)若本人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管(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杜昌焘、余庆兵、李常青、朱永德、陈世银、曾仁武) |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 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以上简称"启动条件"),则启动本预案,本预案具体措施如下:1、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满足启动条件的1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满足启动条件后的 10+N 个交易日内),应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应当遵守:每一有义务回购人员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20%,但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50%。超 | 2015年05月14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自动产生。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在履行其增持/回购义务时,应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预案的约束措施如下: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公告具体增持计划但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实际履行,公司应用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津贴、薪酬代其履行增持义务;若相关人员连续两次未能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公司控股股东由于主观原因未履行其增持义务,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计划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若控股股东未提出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本预案中规定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的最低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票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3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53,215,315.09 | 539,414,155.5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734,283,673.87 | 1,556,897,354.10 |
其中:应收票据 | 692,778,004.99 | 422,901,854.74 |
应收账款 | 1,041,505,668.88 | 1,133,995,499.36 |
预付款项 | 32,262,881.25 | 28,702,243.1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2,472,608.38 | 22,490,331.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0,491,565.95 | 0.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58,304,197.08 | 590,180,335.4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2,824,242.71 | 504,181,272.39 |
流动资产合计 | 3,183,362,918.38 | 3,241,865,691.8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8,584,169.88 | 90,105,243.4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4,150,119.94 | 44,574,207.83 |
固定资产 | 871,458,390.02 | 877,378,767.32 |
在建工程 | 95,668,748.89 | 96,357,217.3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3,032,599.13 | 83,048,657.2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1,194,159.50 | 11,434,41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2,497,342.88 | 2,010,285.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106,641.99 | 73,401,671.7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004,459.90 | 26,724,486.1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92,696,632.13 | 1,305,034,946.24 |
资产总计 | 4,476,059,550.51 | 4,546,900,638.1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55,585,834.25 | 838,844,252.81 |
预收款项 | 57,171,950.46 | 41,254,482.1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4,143,592.54 | 88,351,291.50 |
应交税费 | 5,518,277.42 | 7,331,105.43 |
其他应付款 | 99,217,580.64 | 103,575,336.9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01,637,235.31 | 1,079,356,468.8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3,747,576.51 | 20,143,778.25 |
递延收益 | 42,974,060.40 | 44,252,450.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6,721,636.91 | 64,396,229.14 |
负债合计 | 1,068,358,872.22 | 1,143,752,697.9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73,100,000.00 | 473,1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75,576,274.48 | 875,576,274.4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1,038,896.19 | -36,961,072.05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7,961,088.77 | 157,961,088.7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39,728,466.57 | 1,931,151,855.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05,326,933.63 | 3,400,828,146.89 |
少数股东权益 | 2,373,744.66 | 2,319,793.2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07,700,678.29 | 3,403,147,940.1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476,059,550.51 | 4,546,900,638.10 |
法定代表人:邹淦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镝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承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3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720,721.25 | 38,881,585.0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587,517.57 | 25,118.00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587,517.57 | 25,118.00 |
预付款项 | 350,613.49 | 396,430.99 |
其他应收款 | 47,790,003.29 | 27,222,355.8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0,491,565.95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541,865.14 | 33,144,091.93 |
流动资产合计 | 117,990,720.74 | 99,669,581.8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80,251,144.66 | 1,491,670,123.2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51,215,472.10 | 454,508,159.38 |
固定资产 | 28,274,854.87 | 28,617,266.20 |
在建工程 | 49,198,553.69 | 46,681,408.0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2,730,350.97 | 22,921,281.1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1,518.34 | 111,489.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31,771,894.63 | 2,044,509,727.18 |
资产总计 | 2,149,762,615.37 | 2,144,179,309.0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95,106.00 | 97,318.00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04,126.80 | 1,790,817.55 |
应交税费 | 983,835.86 | 381,088.96 |
其他应付款 | 83,885,963.47 | 94,249,296.1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6,769,032.13 | 96,518,520.6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0.00 | 0.00 |
负债合计 | 86,769,032.13 | 96,518,520.6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73,100,000.00 | 473,1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72,702,865.91 | 872,702,865.9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680,198.19 | 1,501,075.65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7,961,088.77 | 157,961,088.77 |
未分配利润 | 560,909,826.75 | 542,395,758.1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62,993,583.24 | 2,047,660,788.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149,762,615.37 | 2,144,179,309.06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826,501,073.99 | 775,419,335.23 |
其中:营业收入 | 826,501,073.99 | 775,419,335.2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37,227,130.29 | 791,804,627.39 |
其中:营业成本 | 654,216,691.47 | 626,045,264.3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837,032.62 | 5,616,249.93 |
销售费用 | 51,637,578.70 | 44,800,011.62 |
管理费用 | 31,877,694.12 | 40,690,699.11 |
研发费用 | 77,427,823.35 | 75,677,763.80 |
财务费用 | 3,590,948.20 | 5,046,970.98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944,120.06 | 920,674.68 |
资产减值损失 | 14,639,361.83 | -6,072,332.39 |
信用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4,644,657.60 | 10,477,668.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62,558.59 | 5,949,687.8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134,876.96 | 2,476,422.09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0,765.1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8,840.11 | -218,701.41 |
加:营业外收入 | 492,533.57 | 146,185.37 |
减:营业外支出 | 362,861.34 | 674,834.3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9,167.88 | -747,350.42 |
减:所得税费用 | -8,738,607.61 | -6,429,277.1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49,439.73 | 5,681,926.7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49,439.73 | 5,681,926.7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576,610.88 | 5,821,878.92 |
2.少数股东损益 | 72,828.85 | -139,952.2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96,701.59 | -4,582,633.2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77,824.14 | -4,517,760.01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77,824.14 | -4,517,760.01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81,273.84 | -1,898,742.89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96,550.30 | -2,619,017.12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877.45 | -64,873.25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552,738.14 | 1,099,293.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98,786.74 | 1,304,118.9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951.40 | -204,825.4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 | 0.0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 | 0.0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邹淦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镝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承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0,305,283.96 | 9,827,032.59 |
减:营业成本 | 3,292,687.29 | 3,152,718.35 |
税金及附加 | 1,520,888.05 | 1,473,913.54 |
销售费用 | 0.00 | |
管理费用 | 4,363,744.49 | 5,813,953.82 |
研发费用 | 248,898.26 | 372,392.53 |
财务费用 | -59,598.44 | 154,896.78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46,948.32 | 203,159.11 |
资产减值损失 | 5,049.35 | 5,316.52 |
信用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583,163.67 | 51,520,136.3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36,971.89 | 2,476,422.09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516,778.63 | 50,373,977.43 |
加:营业外收入 | 17,290.00 | 100,343.20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00.00 | 170,0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514,068.63 | 50,304,320.63 |
减:所得税费用 | 0.00 | 0.0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14,068.63 | 50,304,320.6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14,068.63 | 50,304,320.6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81,273.84 | -1,898,742.89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81,273.84 | -1,898,742.89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81,273.84 | -1,898,742.89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332,794.79 | 48,405,577.7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1,360,991.08 | 773,062,583.4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543,657.76 | 1,633,252.6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86,648.39 | 4,991,475.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5,291,297.23 | 779,687,312.0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2,528,106.06 | 692,405,052.9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2,262,068.65 | 147,462,663.3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1,721,876.41 | 94,091,040.1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547,420.10 | 56,278,053.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5,059,471.22 | 990,236,810.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768,173.99 | -210,549,498.0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2,000,000.00 | 42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56,476.71 | 2,447,106.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356,476.71 | 422,447,106.8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858,975.60 | 51,868,012.7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000,000.00 | 415,05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858,975.60 | 466,918,012.7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97,501.11 | -44,470,905.8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0.00 | 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0 | 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38,983.90 | -401,394.2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209,656.78 | -255,421,798.1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2,785,040.01 | 758,508,756.8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6,575,383.23 | 503,086,958.68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68,356.95 | 4,216,147.4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919,772.90 | 491,946.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688,129.85 | 4,708,094.3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78,591.70 | 3,891,588.8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39,042.99 | 1,284,972.4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376,050.78 | 43,347,642.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393,685.47 | 48,524,203.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5,555.62 | -43,816,109.3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6,191.78 | 31,785,714.2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346,191.78 | 31,785,714.2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01,500.00 | 10,452,150.7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35,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801,500.00 | 45,452,150.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5,308.22 | -13,666,436.4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0.00 | 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0 | 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0 | 0.0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60,863.84 | -57,482,545.7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881,585.09 | 109,431,818.3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720,721.25 | 51,949,272.63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39,414,155.53 | 539,414,155.53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556,897,354.10 | 1,556,897,354.10 | |
其中:应收票据 | 422,901,854.74 | 422,901,854.74 | |
应收账款 | 1,133,995,499.36 | 1,133,995,499.36 | |
预付款项 | 28,702,243.12 | 28,702,243.12 | |
其他应收款 | 22,490,331.32 | 22,490,331.32 |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
存货 | 590,180,335.40 | 590,180,335.40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4,181,272.39 | 504,181,272.39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41,865,691.86 | 3,241,865,691.86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90,105,243.44 | 90,105,243.44 | |
投资性房地产 | 44,574,207.83 | 44,574,207.83 | |
固定资产 | 877,378,767.32 | 877,378,767.32 | |
在建工程 | 96,357,217.37 | 96,357,217.37 |
无形资产 | 83,048,657.20 | 83,048,657.20 | |
商誉 | 11,434,410.00 | 11,434,41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10,285.13 | 2,010,285.1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3,401,671.79 | 73,401,671.7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724,486.16 | 26,724,486.1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05,034,946.24 | 1,305,034,946.24 | |
资产总计 | 4,546,900,638.10 | 4,546,900,638.10 | |
流动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838,844,252.81 | 838,844,252.81 | |
预收款项 | 41,254,482.11 | 41,254,482.11 | |
应付职工薪酬 | 88,351,291.50 | 88,351,291.50 | |
应交税费 | 7,331,105.43 | 7,331,105.43 | |
其他应付款 | 103,575,336.96 | 103,575,336.9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79,356,468.81 | 1,079,356,468.81 | |
非流动负债: | |||
预计负债 | 20,143,778.25 | 20,143,778.25 | |
递延收益 | 44,252,450.89 | 44,252,450.8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396,229.14 | 64,396,229.14 | |
负债合计 | 1,143,752,697.95 | 1,143,752,697.95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73,100,000.00 | 473,100,000.00 | |
资本公积 | 875,576,274.48 | 875,576,274.48 | |
其他综合收益 | -36,961,072.05 | -36,961,072.05 | |
盈余公积 | 157,961,088.77 | 157,961,088.77 | |
未分配利润 | 1,931,151,855.69 | 1,931,151,855.6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00,828,146.89 | 3,400,828,146.89 | |
少数股东权益 | 2,319,793.26 | 2,319,793.2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03,147,940.15 | 3,403,147,940.1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546,900,638.10 | 4,546,900,638.10 |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但不重述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其对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881,585.09 | 38,881,585.09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5,118.00 | 25,118.00 | |
应收账款 | 25,118.00 | 25,118.00 | |
预付款项 | 396,430.99 | 396,430.99 | |
其他应收款 | 27,222,355.87 | 27,222,355.87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144,091.93 | 33,144,091.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99,669,581.88 | 99,669,581.88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91,670,123.29 | 1,491,670,123.29 | |
投资性房地产 | 454,508,159.38 | 454,508,159.38 | |
固定资产 | 28,617,266.20 | 28,617,266.20 | |
在建工程 | 46,681,408.05 | 46,681,408.05 | |
无形资产 | 22,921,281.15 | 22,921,281.15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1,489.11 | 111,489.1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44,509,727.18 | 2,044,509,727.18 | |
资产总计 | 2,144,179,309.06 | 2,144,179,309.06 | |
流动负债: | |||
预收款项 | 97,318.00 | 97,318.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90,817.55 | 1,790,817.55 | |
应交税费 | 381,088.96 | 381,088.96 | |
其他应付款 | 94,249,296.10 | 94,249,296.10 | |
流动负债合计 | 96,518,520.61 | 96,518,520.61 | |
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0.00 | 0.00 | |
负债合计 | 96,518,520.61 | 96,518,520.61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73,100,000.00 | 473,100,000.00 | |
资本公积 | 872,702,865.91 | 872,702,865.9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01,075.65 | 1,501,075.65 | |
盈余公积 | 157,961,088.77 | 157,961,088.77 |
未分配利润 | 542,395,758.12 | 542,395,758.1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47,660,788.45 | 2,047,660,788.4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144,179,309.06 | 2,144,179,309.06 |
调整情况说明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但不重述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其对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