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1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融资的具体数额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双方签署的融资法律文件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
2、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不超过壹亿伍千万元人民币,融资的具体数额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双方签署的融资法律文件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王博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