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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关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9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0年第4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助于公司拓宽行业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司将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方面工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提交审核。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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