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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股份减持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3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2-084转债代码:127048 转债简称:中大转债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股份减持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

致持股比例下降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股份减持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超过1%。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股东减持情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持有公司股份34,678,8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24.91%)的股东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香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3,042,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2.19%)的股东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立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028,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46%)的股东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正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70,000股(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大香港及德立投资、德正投资出具的《公

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2年9月1日,中大香港、德立投资、德正投资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87,89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0.997%(以2022年8月9日总股本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中大香港集中竞价2022年9月1日30.01元122,5000.088%
德立投资集中竞价2022年9月1日31.85元749,2490.538%
德正投资集中竞价2022年9月1日31.84元516,1410.371%
合计1,387,8900.997%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股份性质减持计划实施前减持计划实施后
中大香港 德立投资 德正投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39,748,80028.55%38,360,91027.56%

注:上述减持比例按公司2022年8月9日总股本139,202,185股计算。

二、可转债转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8号)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公开发行2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7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143号”文同意,公司2.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1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大转债”,债券代码“127048”。根据相关规定和《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5月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10月25日)止。截至2022 年9月1日,“中大转债”累计转股15,971,05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15,971,050股。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2.10元/股,公司于2022年5月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因此“中大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2.10元/股调整为16.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2年5月27日起生效。

截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总股本由104,000,000股(“中大转债”转股前)增加至150,443,547股,其中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增加股份31,200,235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稀释,其持股比例由57.19%降至51.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2)。

截至2022年9月1日,公司总股本由150,443,547股增加至151,171,285股,因可转债转股及中大香港、德立投资、德正投资股份减持,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1.39%降至50.2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香港
信息披露义务人3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4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9月1日
股票简称中大力德股票代码002896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 股138.7891.16(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
合 计138.7891.16(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减持及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 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 股)占总股本比例 (%)
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3,756.8724.973,756.8724.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56.8724.973,756.8724.8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3,467.8823.053,455.6322.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67.8823.053,455.6322.8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304.202.02229.27511.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4.202.02229.27511.5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202.801.35151.18591.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2.801.35151.18591.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7,731.7551.397,592.96150.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731.7551.397,592.96150.2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中大香港、德立投资、德正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7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9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8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截至2022年9月1日,中大香港、德立投资、德正投资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87,89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0.997%(以2022年8月9日总股本计算)。本次减持与之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股份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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