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大力德证券代码:002896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宗汉街道新兴产业园区新兴一路18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住所:FLAT/RM A 12F ZJ 300,300 LOCKHART ROAD,WAN CHAI,HONGKONG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一路18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西河170号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兴产业园新兴一路18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4: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西河170号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兴产业园区新兴一路185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年8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各方已约定由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且各方均已对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确认。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声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中大力德股票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报告书 | 指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大力德、上市公司、公司 | 指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大投资 | 指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 |
中大香港 | 指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德立投资 | 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德正投资 | 指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1: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名称 | 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2583984434B |
法定代表人 | 周国英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成立时间 | 2011年11月16日 |
营业期限 | 2011年11月16日至2031年11月15日 |
注册地址 | 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配件、五金配件、塑料制品批发、零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宗汉街道新兴产业园区新兴一路185号 |
联系方式 | 0574-63537088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中大投资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周国英 | 女 | 执行董事 总经理 | 中国 | 浙江 宁波 | 否 | 董事 |
信息义务披露人2: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名称 | 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私人公司 |
注册编号 | 1685465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周国英 |
注册资本 | 100万港元 |
成立时间 | 2011年11月30日 |
营业期限 | / |
注册地址 | FLAT/RM A 12F ZJ 300,300 LOCKHART ROAD,WAN CHAI,HONG KONG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电机、减速器、齿轮箱、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一路185号 |
联系方式 | 0574-63537088 |
中大香港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中大香港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周国英 | 女 | 董事 | 中国 | 浙江 宁波 | 否 | 董事 |
信息义务披露人3: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义务披露人名称 | 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2MA28177W96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岑国建 |
注册资本 | 600万元 |
成立时间 | 2015年11月24日 |
合伙期限 | 201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3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西河170号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宗汉街道新兴产业园区新兴一路185号 |
联系方式 | 0574-63537088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德立投资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岑国建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国 | 浙江 宁波 | 否 | 董事长 |
信息义务披露人4: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义务披露人名称 | 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2MA2817H193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周国英 |
注册资本 | 400万元 |
成立时间 | 2015年11月26日 |
合伙期限 | 201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止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西河170号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宗汉街道新兴产业园区新兴一路185号 |
联系方式 | 0574-63537088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德正投资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周国英 | 女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国 | 浙江 宁波 | 否 | 董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或增加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889.90 | 27.79 | 3,756.87 | 24.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89.90 | 27.79 | 3,756.87 | 24.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667.60 | 25.65 | 3,467.88 | 23.0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67.60 | 25.65 | 3,467.88 | 23.0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34.00 | 2.25 | 304.20 | 2.0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4.00 | 2.25 | 304.20 | 2.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56.00 | 1.50 | 202.80 | 1.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6.00 | 1.50 | 202.80 | 1.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5,947.50 | 57.19 | 7,731.75 | 51.3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47.50 | 57.19 | 7,731.75 | 51.3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大投资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0,237,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0%;中大香港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1%。
除上述质押之外,信息义务披露人在中大力德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中大力德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无买卖中大力德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义务披露人签署的《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宁波 |
股票简称 | 中大力德 | 股票代码 | 00289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1、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 2、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3、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1、浙江宁波 2、中国香港 3、浙江宁波 4、浙江宁波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 ?(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数量:77,317,500股 持股比例:57.19% 此栏持股数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数据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变动比例:减少5.80% 此栏持股数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数据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8月29日 方式:持股数量不变。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或增加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 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