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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8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宪及何征、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桥”)、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亮、董事兼副总经理于虹、监事会主席张尊昌、副总经理邓健岩、监事刘则安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721,004股,上述减持计划中,银桥的计划减持股份数为实际控制人吴宪、何征及副总经理邓健岩通过银桥拟减持的股数,该股份数亦包含在实际控制人吴宪、何征及副总经理邓健岩单独计算的计划直接或间接减持的股份数中;剔除银桥重复计算后,吴宪、何征、张亮、于虹、张尊昌、邓健岩、刘则安等自然人股东实际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087,290股。

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上述人员及公司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占现总股本比例 (%)
吴宪大宗交易2020.9.2226.071701.28
何征大宗交易2020.9.2226.07600.45
合计----26.072301.73

注:2020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由于减持期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原118,837,250股增加至133,278,547股。

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亮、董事兼副总经理于虹、监事会主席张尊昌、副总经理邓健岩、监事刘则安自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均未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吴宪合计持有股份2302.500017.28%2132.500016.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5.62504.32%405.62503.04%
有限售条件股份1726.875012.96%1726.875012.96%
何征合计持有股份2126.029515.95%2066.029515.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1.50743.99%471.50743.54%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4.522111.96%1594.522111.94%

注:2020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由于减持期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原118,837,250股增加至133,278,547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宪及何征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吴宪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2、何征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3、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4、于虹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5、张尊昌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6、张亮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7、邓健岩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8、刘则安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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