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情况
因公司经营需要,拟变更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路万科云城三期C区九栋B座3101房(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01房)。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住所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变更事项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0栋1至2楼。 | 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路万科云城三期C区九栋B座3101房(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01房)。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最终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