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董事会审批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公允,且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销售的比例较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数据为基础而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衡”),具体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天衡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徐军辉 杨大贺 邵 明2021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