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3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娅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