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 公告编号:2019-048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震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
股东刘迎彬、程振华的通知,刘迎彬拟将其个人直接持有的谦玛网络全部股权转让给由其本人和其配偶出资设立的公司,程振华拟将其个人直接持有的谦玛网络全部股权转让给由其本人出资设立的公司。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股权享有在同等条件和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2018年9月与刘迎彬、程振华等谦玛网络原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将在谦玛网络完成2018-2020年业绩承诺的条件下,收购谦玛网络40%少数股权。谦玛网络本次股权转让,系在刘迎彬、程振华不改变持股比例前提下,由个人直接持股变为个人通过全资公司间接持股,谦玛网络的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基于此,公司拟同意放弃本次谦玛网络股权优先购买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指定代表,配合办理谦玛网络股权变动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公司章程修订案、工商变更文件等。
放弃谦玛网络股权优先受让权,不会导致谦玛网络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