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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奈儿: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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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所函件编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114号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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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杰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胥春

中 国 · 上 海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43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余额2018年使用金额2018年累计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余额
37,911.7017,581.232,850.10675.7015,406.8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年6月2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鉴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已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办理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用途银行账户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8110301012500322795--13,710.57
信息化建设项目766668983566--1,696.26
合计--15,406.83

三、2018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90号),截止2017年6月1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6,998.76万元。2017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6,998.76万元。

2017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596.89万元,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3,000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65.1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7,581.23万元,。

2018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2,850.10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675.7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5,406.8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15,406.83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元。

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2)同意变更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及实施方式,主要包括: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拟使用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其中使用项目募集资金新拓展店铺不少于395家(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拓展店铺153家),2018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0家,2019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0家,2020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2家;②新拓展店铺区域及方式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环境,及业务发展整体规划自行决定。公司已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毕设计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911.70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50.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97.3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445.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97.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3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23,438.6224,335.942,197.8711,470.5947.13%1,247.44不适用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473.087,575.7634.017,575.76100.00%不适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3,000.003,000.00618.221,399.4046.65%不适用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3,000.003,000.0003,000.00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7,911.7037,911.702,850.1023,445.75----1,247.4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2)同意变更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及实施方式,主要包括: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拟使用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其中使用项目募集资金新拓展店铺不少于395家(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拓展店铺153家),2018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0家,2019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0家,2020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2家;②新拓展店铺区域及方式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环境,及业务发展整体规划自行决定。公司已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毕设计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90号),截止2017年6月1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6,998.76万元。2017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6,998.7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
由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较早,建设周期相对较短,公司为了不耽误项目实施,预先用自有资金进行了项目的前期投入,上市后对于前期投入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公司在实施设计研发中心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的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共计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该笔结余资金已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使用。此外,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19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内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4,335.942,197.8711,470.5947.13%1,247.44不适用
合计--24,335.942,197.8711,470.59----1,247.4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鉴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考虑到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需要,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公司已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毕设计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及2018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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