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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独立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具体报告如下:

一、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2023年,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所有议案皆获全票通过,不存在因反对或弃权未通过的议案。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一)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事项。

(二)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事项。

(三)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2%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五)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事项。

(六)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正式会议

2023年,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公司董事会6次现场会议,听取和了解公司在发展规划、经营状况、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公司年度报告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并严格对公司董事行使职权进行监督。

三、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2023年,监事会参加了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2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监督。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事项。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控制度完善,董事、高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监督,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属正当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合并范围以外的担保,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的对合并范围以外的担保情形。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未发生任何违规担保或超额担保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6、监事会对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环节的

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体系不存在缺陷。内控制度能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了自查,在内部控制的重点活动方面已经建立健全了专门制度,保证了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并设立内部审计监察部、配备相关人员,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3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履责,加强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同时有针对性的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提高监事履行监督意识和监督水平,推进公司依法运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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