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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人才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制定:张琳审核: 赵文丽批准: 刘玉达
日 期章 节修订内容修订后版本制/修订人核准人
2021.07.01内容修订D/1张琳赵文丽
2024.03.016.1运行时间D/2张琳赵文丽

1.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保留优秀员工,提升其生活品质,减轻员工购房负担,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真正实现员工“安居乐业”。

2.范围:

2.1适用于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内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职责:

3.公司总裁负责管理办法的审定,报控股股东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3.2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管理办法制定及年度人才借款的申报和审批。

3.3各部门总监、工厂总经理负责人才借款的资格筛查、推荐和人才借款的担保。

3.4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记录存档。

4.申请资格条件

4.1连续在公司工作3年以上,近三年年度绩效无B-,至少1个B+;

4.2本科及以上学历;

4.3工作业绩突出或具有高成长潜质;

4.4未享受公司人才住房激励政策或其他长期激励政策;

4.5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经过公司总裁审批同意的;

4.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不得向公司申请人才购房借款,关联人是指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含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同时包括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人员。

制定:张琳审核: 赵文丽批准: 刘玉达

5.申请时间

以各中心为申请单元,工厂以整体为申请单元,每年7月份中心负责人及工厂总经理将申请人员信息报给人力资源中心。

6.购房借款内容

6.1公司将持续推行人才购房借款专项计划,且拟使用每年(自然年)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自有资金为员工购房提供借款。该专项资金使用后所产生的回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支持公司员工购房。

6.2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可获得的购房借款额度不高于40万元,此款项只能用于员工自己购买房屋,即在所购买的房屋在产权登记证上,获得住房借款的员工作为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之一,且员工产权比例不低于50%;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购房借款;

6.3公司提供的购房借款年限自获得购房借款之日起,根据购房借款获批的总额定为3年、5年、8年;(15万以内3年,25万以内5年, 25万以上最长不超过8年)

6.4员工自从公司得到该借款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使用该资金购买房屋,2个月内没用使用该资金购买房屋的,则必须自2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归还全额购房借款金额;

6.5公司向员工提供的购房借款为免息借款,员工自借款之日起每满1年,按照协议的借款期限,分别归还借款比例对应的借款本金。具体比例为:借款期限为3年的,满1年归还30%,满2年累计归还60%,满3年归还100%;借款期限为5年的,满1年归还20%,满2年累计归还40%,以此累加,满5年归还100%;借款期限为8年的,满1年归还12.5%,满2年累计归还25%,以此累加,满8年归还100%;

6.6员工享受购房借款期间,年度考核特别突出,或当年有重大贡献的,经管理层批准,最高可获得等同于当年归还购房借款本金的特别奖励,该特别奖励在年度奖金中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自行承担;

6.7员工享受购房借款期间,工作业绩表现不佳(年度绩效有2次低于B),或有重大工作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经管理层商议,可要求员工提前归还剩余借款本金,购房借款协议提前终止;

6.8员工得到购房借款在截止当期应当归还相应借款金额的5个工作日内必须归还此项

制定:张琳审核: 赵文丽批准: 刘玉达

借款;

6.9员工获得购房免息借款期间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则员工须在办理离职手续前一次性还清所借的住房借款全部本金并支付公司借款利息。员工需要支付的利息金额以住房借款总额为本金,按照借款当时商业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利率标准,以已享受的免息期限为计息区间计算。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支付利息=本金(借款总额)*借款当时年利率/12*已享受免息月数;

7、 操作流程与办法

7.1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填写《激励需求申请表》,详细说明推荐理由,提交人力资源总监。部门总监/工厂总经理作为员工购房借款的担保人,在推荐人员时应当对照本方案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核实借款人员的资格,对借款人不按照本协议出现的非正常状况负连带责任;

7.2管理委员会由总裁、副总裁、人力资源总监等管理人员组成。经管理委员会按照借款获得标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成为最终可以享受购房借款的人员,根据员工的申请额度和委员会的评估,确定员工获得购房借款的额度。如当期申请人员的金额超出总额度,则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当期发展计划、申请人情况综合考核,确定当期的人选;

7.3员工与公司签订《购房借款协议》;

7.4员工以向公司借款的名义申请OA现金暂支申请流程,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员工获得的购房借款额度。员工在获得借款的同时,向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提交《借条》;

7.5员工向人力资源中心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7.6员工享受购房借款期间,如对房屋进行转让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并提供重新购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未及时告知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提前归还剩余借款,购房借款协议提前终止;8.有下列情况的购房借款协议自动终止:

8.1借款到期;

8.2甲方、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8.3本管理办法6.7条的情况;

制定:张琳审核: 赵文丽批准: 刘玉达

8.4本管理办法7.6条的情况;

9.附则

9.1本管理办法自审批之日起生效;

9.2原《首付免息贷款方案及实施细则》及《住房借款补充方案》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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