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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002868证券简称:绿康生化公告编号:2019-032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 2019 年 4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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