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19-029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赖潭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忠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鲍忠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7,835,010.75 | 89,333,016.72 | -24.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768,027.84 | 18,560,694.94 | -41.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153,663.93 | 15,019,533.71 | -39.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047,245.50 | 18,901,523.19 | -36.2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5 | -4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5 | -4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4% | 2.63% | -1.1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98,881,044.77 | 802,418,344.36 | -0.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51,137,602.89 | 740,369,575.05 | 1.4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62,660.06 | 与业务密切相关但不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的政府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9,456.78 | 乡村扶贫捐赠及滞纳金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77,140.75 | 理财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5,980.12 | |
合计 | 1,614,363.9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32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32% | 36,378,000 | 36,378,000 | 质押 | 11,000,000 |
合力(亞洲)投資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8.20% | 33,840,000 | 33,840,000 | ||
福州市鼓楼区富杰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05% | 8,460,000 | |||
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4% | 5,922,000 | 5,922,000 | ||
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0% | 5,400,000 | 5,4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 其他 | 1.17% | 1,402,007 | |||
徐进一 | 境内自然人 | 0.61% | 729,900 | |||
翁如山 | 境内自然人 | 0.42% | 501,900 | |||
陈着 | 境内自然人 | 0.30% | 365,273 | |||
胡亦对 | 境内自然人 | 0.24% | 288,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福州市鼓楼区富杰投资有限公司 | 8,4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6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 1,402,0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2,007 | |||
徐进一 | 72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9,900 | |||
翁如山 | 50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900 | |||
陈着 | 365,27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5,273 | |||
胡亦对 | 2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8,000 | |||
戴岳岗 | 22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200 | |||
陈昭 | 18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000 |
王海 | 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 |
郑佩贤 | 17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1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赖潭平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怡98%的股权,持有公司股东梦笔投资29.57%的股份,同时担任梦笔投资的执行董事。赖建平先生为赖潭平先生之胞弟,其持有公司股东上海康闽71.43%的股份、梦笔投资3.30%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徐进一通过人民币普通账户持股514,700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5,200股,合计持股729,900股。翁如山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1,9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科目 | 2019年3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变动率 | 说明 |
其他应收款 | 2,568,285.62 | 1,467,743.89 | 74.98% | 主要因为本期预付研发费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19,826,880.00 | -100.00% | 本期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826,880.00 | - | 100.00% | 同上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454,967.00 | 3,218,956.00 | 442.26% | 主要因为本期预付热电联产项目款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 | - | 100.00% | 本期新增银行借款,上期无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9,602,511.47 | 30,483,459.59 | -35.69% | 主要因为本期应付工程欠款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6,425,374.61 | 10,673,736.12 | -39.80% | 主要因为本期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060,765.29 | 2,919,144.61 | -63.66% | 主要因为本期应付质保金减少 |
(二)合并利润表
科目 | 2019年1-3月 | 2018年1-3月 | 变动率 | 说明 |
营业收入 | 67,835,010.75 | 89,333,016.72 | -24.07% | 主要因为本期大客户硕腾采购计划变化较大 |
管理费用 | 2,985,731.31 | 2,200,840.51 | 35.66% | 主要因为本期五险一金基数上调导致职工薪酬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1,315,041.34 | 272,327.40 | -582.89% | 主要因为本期应收款项减少及存货销售转回 |
其他收益 | 1,462,660.06 | 3,533,950.62 | -58.61% | 主要因为本期政府补助减少 |
营业利润 | 11,162,625.66 | 22,104,315.72 | -49.50% | 主要因为:1、本期营业收入及其他收益减少;2、2019年3月份有停产检修,导致产品生产成本上升,去年同期无 |
营业外支出 | 119,456.78 | 20,440.00 | 484.43% | 主要因为本期乡村扶贫捐赠 |
利润总额 | 11,043,168.88 | 22,083,875.72 | -49.99% | 主要因为本期营业利润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275,141.04 | 3,523,180.78 | -92.19% | 主要因为本期利润总额减少及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 |
净利润 | 10,768,027.84 | 18,560,694.94 | -41.98% | 主要因为本期营业利润减少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科目 | 2019年1-3月 | 2018年1-3月 | 变动率 | 说明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7,144.93 | 3,552,946.55 | -44.91% | 主要因为本期政府补助减少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7,500,000.00 | 166,956,009.46 | -59.57% | 主要因为本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及其收益减少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633,335.98 | 28,015,594.78 | -37.06% | 本期支付扩建项目款项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3,000,000.00 | 168,068,000.00 | -50.62% | 上期参与产业基金投资,本期无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100.00% | 本期新增银行贷款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怡、实际控制人赖潭平 | 公司股东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 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公司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 2017年05月03日 | 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 | 严格履行中 |
公司主要股东合力亚 | 公司股东股 |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2017 | 上市 | 严格 |
洲及其控股股东洪祖星 | 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公司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 年05月03日 | 后三十六个月内 | 履行中 |
公司股东上海康闽、梦笔投资 | 公司股东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 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7年05月03日 | 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 | 严格履行中 |
公司股东福州富杰 | 公司股东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 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7年05月03日 | 上市后十二个月内 | 已履行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赖潭平、洪祖星、徐春霖、张维闽、赖建平、冯真武、江世平、楼丽君、黄辉、李俊辉、鲍忠寿 | 公司股东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 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7年05月03日 | 上市后十二个月内 | 严格履行中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赖潭平、洪祖星、徐春霖、张维闽、赖建平、黄辉、李俊辉、鲍忠寿 | 公司股东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017年05月03日 |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上市后六个月内 | 严格履行中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怡、实际控制人赖潭平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和/或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不存在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和/或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相同或相 | 2015年03月14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似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3、若公司及其子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和/或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4、如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和/或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5、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怡、实际控制人赖潭平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承诺人承诺不利用在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公司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未能履行其已做出的以上各项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其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同意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或无法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就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审议申请,并承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2015年03月14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该项议案时投赞成票。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 |||||
绿康生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管稳定股价的承诺 |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将按照《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回购公司股份。 | 2017年05月03日 | 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 | 严格履行中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怡、实际控制人赖潭平、主要股东合力亚洲及其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管稳定股价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本公司/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3、本公司/本人承诺采取以下行为:(1)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赞成票,促使稳定股价议案通过;(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且控股股东、重要股东符合收购上市公司股票情形时,如经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由控股股东、重要股东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本公司/本人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公告增持具体计划;(3)实际履行本公司/本人已公告的具体增持计划。 | 2017年05月03日 | 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 | 严格履行中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管稳定股价的承诺 | 1、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3、本人承诺采取以下行为:(1)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赞成票,促使稳定股价议案通过;(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且控股股东、重要股东符合收购上市公司股票情形时,如经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本人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公告增持具体计划;(3)实际履行本人已公告的具体增持计划。 | 2017年05月03日 | 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 | 严格履行中 |
控股股东上海康怡及实际控制人赖潭平 | 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 1、本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 | 2015年03月14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公司主要股东合力亚洲及其实际控制人洪祖星 | 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 1、本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15年03月14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5年03月14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
公司间接股东洪祖星 | 自确认函出具之日至绿康生化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本人并无谋求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决策或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主观意愿。本人对赖潭平先生为绿康生化的实际控制人无任何异议。 | 2017年05月03日 | 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 | 严格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赖潭平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