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盘龙药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0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8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22年8月2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显示,在自查期间,有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该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无关,其交易发生时尚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22年8月2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显示,在自查期间,除以下列示的6名激励对象有买卖公司股票情形外,其余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6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无关。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