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宜。
公司已于2022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进行了首次修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由“不超过24,237,881股”调整为“24,237,881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48,5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48,500.00万元”。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一)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4,237,881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4,237,881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募集资金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8,5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额进行了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