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7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19,5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9,17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40,33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148,266.6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23,181,733.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20001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338090100100198450 | 295,171,495.56 | 已销户 |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 443899991010005394180 | 127,921,997.19 | 已销户 | |
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 443899991010006436462 | 1,213,466.77 | ||
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 73010122001430090 | 88,632,931.13 | 已销户 |
存放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 765368673187 | 85,105,270.13 | 已销户 |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溧阳支行 | 50740188000049001 | 已销户 |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 606611866 | 62,191,616.35 | 已销户 | |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深圳上梅林支行 | 3838920188000068091 | 164,158,422.97 | 69,988.53 |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4000103929100354032 | 400,000,000.00 | 已销户 | |
合 计 | 1,223,181,733.33 | 1,283,455.30 |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65,000,000.00元及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末余额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共为96,283,455.30元。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47,083.43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16,227,567.39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寅路1881号1幢变更为江苏溧阳市中关村泓盛路东侧城北大道北侧。投资总额及投资内容均无实质变化。为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向江苏科达利增加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510.53万元,自有资金1,489.47万元。2017年11月28日,本公司及江苏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对此次变更进行了公告。
(二)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变更为“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科达利),项目投资金额由14,977.16万元变更为50,739.0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未投入实施,“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募集资金部分为“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792.20万元及其利息,及前期已实施完毕的募投项目的专户结息共计79.68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2018年6月5日,本公司及大连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8年4月对此次变更进行了公告。
(三)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实施。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占募集资金净额 |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8,863.29 | 3,854.69 | 43.49% | 5,008.60 | 4.09% |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对此次变更进行了公告。
(四)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在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汽车结构件产能的基础上,终止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8,060.1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公司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8,060.10万元,以及对应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收益为793.94万元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占募集资金净额 |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 | 16,415.84 | 8,355.74 | 50.90% | 8,060.10 | 6.59% |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对此次变更进行了公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差异原因 |
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18,474.20 | 9,066.22 | 9,407.98 | 尚未投资完毕 |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8,863.29 | 3,854.69 | 5,008.60 | 原募投项目终止,结余资金变更用途 |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 | 16,415.84 | 8,355.74 | 8,060.10 | 原募投项目终止,结余资金变更用途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29,517.15 | 29,734.88 | -217.73 | 募投项目结存的利息等投入 |
江苏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8,510.53 | 8,772.56 | -262.03 | 募投项目结存的利息等投入 |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此项目已完成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
了公司汽车结构件的产能,若继续投资该项目将会存在资金浪费和厂房闲置的风险。基于稳健投资考虑,本公司终止了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8,060.1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于项目部分终止,导致无法单独核算整个募投项目的效益。
2.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此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原西部地区主要客户扩产停滞,公司终止了此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此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另一募投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由大连科达利实施。由于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导致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加强相应核心技术的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为下游客户提供配套服务的能力,本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随着其对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和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将增强公司研发效率、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正面促进作用,本项目不单独量化核算项目效益。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江苏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项目未完全量产,客户需求订单未完全释放等原因,导致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
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28.35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6,5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00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产生专户结息(扣除杂费后)共计79.68万元,已转入“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专户,用于该项目实施。
募投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在变更募投项目后,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在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汽车结构件产能的基础上,终止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8,060.1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9,628.35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8.3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6,500.00万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末余额3,000.00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7.87%。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2,318.1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6,003.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860.9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1.14% | 2017年:79,829.63 | |||||||||
2018年:18,144.96 | ||||||||||
2019年:8,028.66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29,517.15 | 29,517.15 | 29,734.88 | 29,517.15 | 29,517.15 | 29,734.88 | -217.73 | 2018年9月 |
2 | 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12,792.20 | 12,792.20 | 2020年5月 |
3 | 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18,474.20 | 9,066.22 | 18,474.20 | 9,066.22 | 9,407.98 | 2020年5月 | ||
4 |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8,863.29 | 8,863.29 | 3,854.69 | 8,863.29 | 8,863.29 | 3,854.69 | 5,008.6 | 2018年9月 |
5 | 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江苏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8,510.53 | 8,510.53 | 8,772.56 | 8,510.53 | 8,510.53 | 8,772.56 | -262.03 | 2018年9月 |
6 |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219.16 | 6,219.16 | 6,219.16 | 6,219.16 | 6,219.16 | 6,219.16 | 2018年9月 | |
7 |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 |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 | 16,415.84 | 16,415.84 | 8,355.74 | 16,415.84 | 16,415.84 | 8,355.74 | 8,060.10 | 2019年8月 [注1] |
8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
合 计 | 122,318.17 | 128,000.17 | 106,003.25 | 122,318.17 | 128,000.17 | 106,003.25 | 21,996.92 |
[注1]:此募投项目一期厂房建设已于2019年8月完工投产,后续不再投入,可详见本报告三(四)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说明。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注1] | 承诺效益[注1]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1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95.13% | 7,920.93 | 不适用 | 4,241.50 | 11,379.86 | 15,621.36 | 是 |
2 | 江苏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21.21% | 2,303.47 | 不适用 | -235.79 | -263.65 | -499.43 | 否 |
3 | 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不适用[注2] | ||||||
4 |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 | 不适用 | ||||||
5 |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不适用 | ||||||
6 |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
7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未承诺 | 不适用 |
[注1]: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产值与预计产值计算;承诺效益为募投项目投产后年均净利润。[注2]: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投产,目前还没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