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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利: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许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9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许刚,作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出席任期内的相关会议,就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阅,发表了专业、独立的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许刚541003

2019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任期内历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19-4-1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同意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4-2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8-1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10-2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11-1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实地调查,在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的基础上,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听取了他们对于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想法和意见,并对企业经营、财务、审计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2019年度,本人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一方面督促公司按照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监管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另一方面积极关注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会在详细了解相关背景和内容后,依照合法合规性、以及是否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并审慎表决。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治理的监督

2019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19年度召集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在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同时,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建设的合理建议,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四)自我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年,本人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独立董事:

许 刚2020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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