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情况对照表(2020年12月)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进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序号 | 《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358,45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356,050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2,358,450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2,356,050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