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
核查意见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14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页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王 勇 | 黄新开 | |||||
汤云峰 | ||||||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