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0-11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因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达”)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2)公司持股比例5%股东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资本)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6名特定对象共发行31,526,33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0年10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的登记工作,新增股份将于2020年11月4日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202,787,968股增加至发行后的234,314,304股。公司实质控制人万锋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锋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减少,公司持股比例5%股东金开资本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1,10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40%;
2017年7月,由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1,104,000股,但持股比例由32.40%被动稀释至30.90%;
2017年9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后,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62,20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90%;
2018年5月,由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62,208,000股,但持股比例由30.90%被动稀释至30.68%;
公司2020年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31,526,336股,万锋先生认购1,922,337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总数变为64,130,3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37%,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较首次公开发行后减少超过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具体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持有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上市时持有股份 | 2017年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持有股份 | 2017年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持有股份 | 2018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万锋 | 2,559.6 | 26.66% | 2,559.6 | 25.42% | 5,119.2 | 25.42% | 5,119.2 | 25.24% | 5,311.4337 | 22.67% |
李锋
李锋 | 550.8 | 5.74% | 550.8 | 5.47% | 1,101.6 | 5.47% | 1,101.6 | 5.43% | 1,101.6 | 4.70% |
合计 | 3,110.4 | 32.40% | 3,110.4 | 30.90% | 6,220.8 | 30.90% | 6,220.8 | 30.68% | 6,413.0337 | 27.37% |
注: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三)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万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3,114,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7%,存在质押股份37,440,000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万锋先生一致行动人李锋女士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1,0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不存在股权质押、冻结及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二、金开资本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 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本总额增加导致金开资本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至5.00%以下。
(二)金开资本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开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013,9400股,占同兴达总股本的
5.00%。此次权益变动后,金开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3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金开资本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比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比 | |
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13.94 | 5.00% | 1,013.94 | 4.33% |
注:上述表格占股比例数据精度可能受四舍五入影响。
(三)金开资本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开资本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公司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及时发布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