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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2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以电话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长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进行表决,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限售期

调整前:

万锋先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如下:(1)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如万锋先生在认购完成后的股份比例较本次认购之前,增持幅度不超过2%,基于万锋先生及其配偶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比例超30%这一事实发生后,最近12个月内其未增持股份的既成事实。即万锋先生本次认购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规定的情形的,则万锋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公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承诺其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2)反之,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根据万锋先生的最终实际认购情况,如万锋先生在认购完成后的持有股份比例较本次认购之前,增持幅度超过2%,则万锋先生承诺,其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下限相应进行调整。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除万锋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至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因公司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

万锋先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如下:(1)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如万锋先生在认购完成后的股份比例较本次认购之前,增持幅度不超过2%,基于万锋先生及其配偶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比例超30%这一事实发生后,最近12个月内其未增持股份的既成事实。即万锋先生本次认购属于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20日公布的修正后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规定的情形的,则万锋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公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承诺其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2)反之,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根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0)据万锋先生的最终实际认购情况,如万锋先生在认购完成后的持有股份比例较本次认购之前,增持幅度超过2%,则万锋先生承诺,其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下限相应进行调整。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除万锋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至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因公司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万锋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0)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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