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5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达”)于2019年8月1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