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5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无 |
声明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同兴达 | 股票代码 | 00284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宫臣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银星·智界 2 号楼 14 层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银星·智界 2 号楼 14 层 | ||
电话 | 0755-33687792 | 0755-33687792 | ||
电子信箱 | gongc@txdkj.com | zqswdb@txdkj.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291,711,643.09 | 1,560,607,417.69 | 46.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754,753.65 | 72,013,449.22 | -61.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6,563,230.47 | 55,910,223.41 | -111.74% |
益的净利润(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8,078,232.60 | -50,085,706.33 | -75.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36 | -61.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36 | -6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9% | 7.02% | -4.6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858,521,429.71 | 4,536,510,953.38 | 7.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73,197,271.95 | 1,146,277,736.72 | 2.3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53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万锋 | 境内自然人 | 25.24% | 51,192,000 | 51,192,000 | 质押 | 29,000,000 | |||
钟小平 | 境内自然人 | 25.24% | 51,192,000 | 51,192,000 | 质押 | 24,950,000 | |||
深圳市泰欣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47% | 9,072,000 | 0 | |||||
李锋 | 境内自然人 | 4.47% | 9,072,000 | 9,072,000 | 质押 | 9,072,000 | |||
刘秋香 | 境内自然人 | 4.47% | 9,072,000 | 9,072,000 | 质押 | 9,072,000 |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 国有法人 | 1.17% | 2,382,200 | 0 | |||||
恒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9% | 1,600,000 | 0 | |||||
宫臣 | 境内自然人 | 0.71% | 1,440,000 | 1,080,000 | |||||
梁甫华 | 境内自然人 | 0.46% | 936,000 | 702,000 | |||||
隆晓燕 | 境内自然人 | 0.46% | 936,000 | 702,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万锋、李锋为夫妻;钟小平、刘秋香为夫妻。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随着市场的竞争加剧,受智能手机行业景气度的影响,行业整体承压。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贸易摩擦频现,消费电子行业出现周期性下滑。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2019上半年国内手机市场出货总量为1.86亿部,同比下降5.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2亿元,同比增长46.85%,其中LCM显示模组营业收入2.09亿元,同比下降52.65%,触显一体化模组营业收入18.95亿元,同比增长71.98%,摄像类产品营业收入1.48亿元,同比增长4562.35%。由于受中美贸易影响,公司部分核心客户的订单暂停,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目前暂停订单已经逐渐恢复。
液晶显示模组产品:公司不断加强技术研发,进一步优化客户群结构,开拓大品牌客户,增加新项目,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同时公司在赣州二期建立了先进的高端设备产线,以提升公司制程能力,进一步加大高端产品占比,重兵布局研发生产采购全流程信息化领域,实现高度信息化管理,并实现产品的全自动化生产,力争打造高端TFT工厂领先制造平台,为实现大规模高效益生产制造奠定坚实基础,提升了硬性和软性相结合的综合竞争力。因建立初期产能效率未完全释放,短期内会增加产品单位成本,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降低,预估下半年产能效率达到正常水平。
摄像头模组产品:公司战略布局扩展产业链,投资设立了南昌摄像头模组工厂。因工厂建立初期产能效率未完全释放,产品单位成本较高;公司报告期5-6月销售收入已逐渐在大幅增长,产品毛利也同步扭亏为盈;公司订单量还在持续稳健增长,为后续的经营增长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提升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梳理内部各项业务及管理流程,并加强流程培训,使全员树立流程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另一方面公司深化改革,公司通过液晶显示模组计划管理系统、液晶显示模组开发管理系统、液晶显示模组生产信息控制管理等信息管理技术,对生产管理进行深度信息化整合,建立起以“TXD信息管理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经营运转系统,实现ERP与MES的无缝连接,大幅提升公司生产管理效率。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公司持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挖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价值服务。公司将全面加强市场、研发体系对客户业务的理解和分析,快速对市场需求做出反应,满足市场及客户对产品不断更新换代的需求。 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依托现有研发中心,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创新研发模式,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进而提升产品的性价比。全力抓好自主项目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储备未来利润增长点。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未变更,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