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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关于公司2019年拟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5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拟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同兴达”)累计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光电”)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担保。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

本项担保授权申请事宜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赣州同兴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维一路168号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从事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赣州同兴达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赣州同兴达总资产为2,011,128,065.86元,净资产为679,347,238.48元,营业收入2,377,013,210.52元,净利润为90,909,434 元。

(二)同兴达光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镇办公楼419室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兴达光电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同兴达光电总资产为286,899,458.79元,净资产为163,297,680.15元,实现营业收入26,045,936.27,净利润为58,681.44元。

(三)香港同兴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亿京中心A座10楼D室注册资本:10,000港币经营范围室,电子产品的购销及进出口贸易业务。香港同兴达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香港同兴达总资产为41,588,593.56港元,净资产为32,951.24港元,2018年营业收入170,914.90港元,净利润为171,304.47港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融资性担保:

公司拟为赣州同兴达累计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为同兴达光电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为香港同兴达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担保方式将视公司、被担保方与合作银行的谈判情况而定,最终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二)非融资性担保:

公司拟为同兴达光电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担保,为香港同兴达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担保。担保方式将视公司、被担保方与合作方的谈判情况而最终确认。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担保行为符合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

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提请拟于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从有利于公司经营及发展考虑,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申请总额度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行为,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同兴达、同兴达光电、香港同兴达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2019年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该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78,96.11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值的比例为59.23%。

2、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在2019年度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0,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且在有效期内的累计总额为人民币397,896.11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值的比例为347.12%,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87.71%。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4、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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