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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德军-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曾任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于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和司法会计鉴定人。历任湖南电位器总厂会计、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高级经理、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部门主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所长、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湘潭分所所长、湖南三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副所长,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

出异议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13次,本着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次数4次,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3次,因其它业务安排,未能现场参加股东大会1次。

2、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本人出席并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和薪酬的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发放合理、合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2023年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并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4、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拓展等状况,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6、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战略规划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权激励、董事换届选举等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采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赵德军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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